满清十大刑酷女子(满清十大酷刑有啥)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关于满清十大刑酷女子这个问题的知识,还有对于满清十大酷刑有啥也是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分享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满清对女子十大酷刑
满清十大酷刑包括: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十刑并不一定都是满清所发明,但却是满清所用最为频繁,主要用于满清大屠杀,尤其是对汉、蒙及其他南方民族
2揭满清十大酷刑都有什么 你觉得哪种最为残忍
满清十大酷刑都有什么?对于清朝的宫女太监他们其实每天都活在恐惧之中,每天都是小心翼翼的在皇宫中生存,因为太监和宫女的命在那些皇宫贵族眼里像蝼蚁一样轻贱。他们可以随时随地的要了他们的命。在清朝针对这些宫女和太监专门设计了十种令人生不如死的酷刑,下面我们就看看都是哪十种?
尽管清朝已经进入了封建统治的没落时期,但统治者依然会采用各种各样的刑罚来维持对人民的专制统治,特别是在自己生活的宫廷之中,对宫女和太监所采用的刑罚更是严峻,所谓满清十大酷刑正是如此。根据历史的记录,其中有两种刑罚更是让人生不如死。
1、提铃。此刑罚适用于宫女,受罚宫女每夜自乾清宫门到日精门、月华门,然后回到乾清宫前。徐行正步,风雨不阻,高唱天下太平,声援而长,与铃声相应,这是清宫最轻的刑罚。
2、掌嘴、掌脸。就是用木板或竹板打嘴、打脸。此刑罚仅适用于太监,所犯禁律都也在嘴上,所以要打嘴。而宫女是不用此刑的,因宫中有祖训“打人不打脸”,凡宫中女人,一律不准打脸。慈禧让隆裕打珍妃嘴巴,是对珍妃的最大羞辱,因为这样一来,她的地位就连宫女都不如了。掌嘴也有轻有重,轻者把嘴打肿,重者能把牙齿打掉,所以能称得上是酷刑了。掌脸与掌嘴类似,用木板或竹板打脸,轻者打肿,重者槽牙打掉,数日无法进食,还不得医治,如果创伤处感染溃烂,那就更加痛苦。痛苦还不能自杀,如果自杀被发现,不但死不成,还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总之不得好死。
3清朝十大酷刑有那几样?
1、凌迟,俗称千刀万剐,即用锋利的刀子将囚犯四肢和身体上的肌肉一点点割去。延长死亡的时间,最大限度地在肉体上进行折磨,这就是凌迟作为世界上最惨无人道的刑罚的残忍之处,据说可分为三等,一等为3357刀,二等为2896刀,三等为1585刀。明朝大太监便是被凌迟的。
2、车裂,又称“五马分尸”或“五牛分尸”,即用五辆车(或五匹马、牛)将罪犯的四肢和头从不同方向拉断扯裂。车裂在具体施行的时候,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轻而易举,因为人的肌肉和骨骼有很强的抗拉性,因此不可能像纸那样轻易扯碎。于是,有趣的事发生了,当行刑的马匹或牛累得气吁吁甚至口吐白沫倒下时,犯人可怜的四肢依旧连在躯干上。譬如商鞅。
3、剥皮,顾名思义,即将人的皮肤局部或者全部揭下来的一种死刑刑罚。剥皮分两种,一是死剥,即将人处死后揭下皮肤;二是活剥。明代以前,多施行局部剥皮,到了明代,则多施行全身剥皮,不仅要剥皮,而且还要将剥下来的皮填上草,挂在公共场所以示惩戒,这叫“剥皮揎草”。 明初朱元璋是贪污60两以上就得剥皮萱草。
4、烹杀,就是将人活活煮死的一种刑罚,是吃人的延伸,烹杀通常采用镬、鼎(鼎有足,四足为方鼎,三足为圆鼎;镬无足,类似于今天的锅)等炊具,因此又称镬烹、鼎镬和汤镬。据说商纣王就是把伯邑考烹杀了,煮成肉羹让周文王姬昌吃了的。
5、梳洗,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据说是朱元璋发明的。
6、绞杀,又称绞刑、缢死,即用绳索等工具勒住罪犯颈项,导致血液无法循环、大脑缺氧而死的一种刑罚。
7、腰斩,用长柄的宣花大斧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志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明成祖朱棣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8、斩首,又称砍头,通过切断囚犯脖子而致死的一种死刑刑罚。
9、刖刑,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另一种是把膝盖骨削掉,后者比较可信,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10、宫刑,又叫蚕室、腐刑、阴刑、椓刑,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称得上是最古老的刑罚之一。割除男子生殖器官和使女子丧失生殖机能,男子宫刑又叫“去势”,女子宫刑又叫“幽闭”(用木棒之类的硬物撞击女子的下腹部,人为的造成子宫脱垂,使女子丧失生育能力)。 著名的司马迁便是受的宫刑。
4满清十大酷刑有哪些 女子宫刑残忍至极且种类繁多
封建统治下经常弄出很多酷刑用来惩罚犯罪之人,满请朝廷是酷刑最为严重的朝代,最让人感到不寒而栗的是十大酷刑。细数满清十大酷刑有哪些,又有哪一个不是让人感到匪夷所思呢?很多人认为这些酷刑只会用在男人的身上,其实不然,古代女子宫刑更加残忍。
满清朝酷刑都说有十种,其实这也只是一种数量上的称呼,总起来看不仅仅有十种那么简单。到现在为止提到这些酷刑还会让人后背发凉,残忍以及变态场面真真不能看。
史上受过宫刑最有名的人应该就是司马迁了,在他承受住这些迫害之后,忍受所有疼痛写下《史记》。宫刑在古代是一种特别残酷的刑法方式,有人受罚自然有人执行,因此还会有专门的机构去执行宫刑。
秦汉时期宫刑就很流行,当时司马迁想为李陵辩解,可最后被判以死刑,最后用宫刑来代替。到东汉时期,汉昭帝也格外喜欢将人宫刑处罚。
总之宫刑是一项非常残酷的刑法,但从另一方面来讲,用宫刑来代替死刑,可以展现帝王的仁慈,所以这种刑法很快推广开,变得非常普遍。
历史上对古代阉割术记载的都非常简单, 但到清朝末年时期,一些国外人对中国宫廷文化非常感兴趣,还要求详细的描述其中阉割之术。但后面的描述大多出现偏差,远不及亲身经历者描述的更加细致。清末宦官回忆,北京有两个比较有名的阉割术继承者,一个是南长街毕家,一个是方砖胡同小刀刘。其中主事者都是家族传承,两家各个有本事,但这项技艺绝对不会外传,他们也只是家族中传给儿子,绝对隐秘。
5求满清十大刑酷。
NO10.宫刑
恐怖指数:★★★★ 痛苦指数:★★★★☆
宫刑,一种割除男子生殖器官和使女子丧失生殖机能的肉刑刑罚,男子宫刑又叫“去势”,女子宫刑又叫“幽闭”(用木棒之类的硬物撞击女子的下腹部,人为的造成子宫脱垂,使女子丧失生育能力)。
宫刑又叫蚕室、腐刑、阴刑、椓刑,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称得上是最古老的刑罚之一。宫刑除了在肉体上给囚犯带来痛苦外,最残忍之处是给囚犯心理上的折磨,对于男子而言,失去了生殖器,也就失去了传宗接代的能力和享受性的快乐,他们将终生在失去男子尊严的阴影下苟延残喘。
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受过宫刑的人物是史学家司马迁,他在受刑之后,忍受着巨大的心灵伤害,著书不辍,终于为华夏子孙留下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煌煌巨制——《史记》。
宫刑在古代既是一种刑罚方式,那么自然有专门的人员执行。史载,战国时期的秦国有所谓的“主腐者吏”;五代十国时期的南汉朝廷中,有许多专掌宫刑的“阉工”;北宋攻灭南汉时,曾斩杀阉工五百余人。同时也有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如汉代“少府若卢狱有蚕室”;到了清代,掌管阉割事务的官府机构是内务府下属的慎刑司。此外,明清时期的北京还曾出现过专门承包官府阉割事务的民间机构。
秦汉时期的宫刑是非常普遍的,西汉景帝时规定:“死罪欲腐者许之”,这是用宫刑替代死刑的法令。当时司马迁为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了几句,就被论处斩首,最后以宫刑替代。到了东汉,昭帝也曾下诏:“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
总之,宫刑一方面震慑力巨大,另一方面也能显示君王的“仁慈”,因此使得宫刑在法令上的适用范围扩大了。……【更多详细】
NO9.刖刑
恐怖指数:★★★★☆痛苦指数:★★★★☆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被刑者多有死亡,充分暴露了奴隶主的极端凶残。不过,这许多奴隶被锯掉下腿,必定是怕他们逃跑。因此,商代刖刑如此频繁,正说明当时的奴隶们用逃亡来反抗奴隶主的斗争是经常大批进行的,而奴隶主对他们施以刖刑反而暴露了统治者的虚弱。由此可见,残酷的刖刑正是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的产物。……【更多详细】
NO8.斩首
恐怖指数:★★★★☆ 痛苦指数:★★★★★
斩首的历史相当长,古代多国均有斩首的刑罚,与绞刑一类有相当长历史的刑罚一样。常用的斩首工具有:斧、剑、刀。在法国大革命时,当时的人发明了专门用来斩首的机器:断头台。
在古代的中国、英国、法国等多个国家,斩首均会公开进行,民众会围观刽子手如何执行有关刑罚。由于中国传统上会在午时问斩,并将首级悬挂在城池的午门上,又称“午门问斩”。
古代中国的斩首,刽子手必须接受过严格训练,原因有二,首先斩首之时必须斩在关节之间,另有一说指刽子手必须完全砍断而不可让首级与身体的皮尚有连接。
不仅是中国,乃至世界,斩首刑都是冷兵器时代施行范围最广、影响最为深远的死刑刑罚之一。斩首,又称砍头,通过切断囚犯脖子而致死的一种死刑刑罚。中国式的砍头通常用大刀(俗称“鬼头刀”),而西方式的砍头在多用断头台和断头机。
在中国,斩首还有“枭首”和“弃市”等区别,枭首是指斩首后把头颅悬挂在高竿上示众,弃市是指将囚犯在闹市区处死,即“刑人于市,与众弃之”的意思。砍头的场面极具视觉冲击力,也极具心灵震撼力,所以,实施斩首一般都会在闹市举行,让众人围观,一是可以达到在肉体上消灭、精神羞辱的目的,同时也可以起到威慑其余的作用。
民国以后,砍头逐步被枪毙代替。……【更多详细】
NO7.腰斩
恐怖指数:★★★★痛苦指数:★★★★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公元前208年,大秦帝国左丞相李斯被腰斩于首都咸阳。
腰斩,即用利器从腰部将囚犯砍为两段的一种死刑刑罚。这种利器一般是长柄的宣花大斧,行刑时,犯人裸身伏在木墩子上,刽子手高举斧头猛力砍下,将犯人一分为二。后世,斧头逐步被铡刀替代。要领略腰斩的残忍,看看小说家莫言的描写就够了:
……俺看到这种情景,心急智生,不待姥姥吩咐,趋前一步,双手抡起大刀,接着姥姥劈开的缺口,一咬牙,一闭眼,一刀下去,就把库丁斩成了两段。……那库丁的后半截身体,在那里抽搐着,没有什么大动作。可他那前半截身体,可就了不得了。……那家伙八成是一只蜻蜓转世,去掉了后半截还能飞舞。就看到他用双臂撑着地,硬是把半截身体立了起来,在台子上乱蹦哒。那些血,那些肠子,把俺们的脚浸湿了,缠住了。
——《檀香刑》。……【更多详细】
NO6.绞杀
恐怖指数:★★★★痛苦指数:★★★★
绞杀,又称绞刑、缢死,即用绳索等工具勒住罪犯颈项,导致血液无法循环、大脑缺氧而死的一种刑罚。
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后来,出现了用金属制造的绞杀机、铁项圈代替了绳套,可以旋转的螺丝让铁环的收缩更加容易。
中国式的绞刑与西方有所不同,中国式的做法通常是把犯人跪绑在行刑柱上,脖子上套上绳圈,由两个行刑者各在一边绳套上插入木棍,逐渐绞紧绳子勒死犯人。而西方的绞刑通常在绞刑架上进行。
同样的是死刑,在中国,绞刑比斩首要轻一等。斩首会使人身首异处,而绞刑则可以留个全尸。因此,古代的臣民一旦获罪,如果被判绞刑,那体现了当权者的宅心仁厚,受刑者及其家属当感激涕零才对。但在西方国家则恰恰相反,“斧头向贵族,绞索向平民”,他们认为上断头台是贵族享受的礼遇,如果被绞死,则有辱声誉。……【更多详细】
NO5.梳洗
恐怖指数:★★★★★痛苦指数:★★★★★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
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更多详细】
NO4.烹杀
恐怖指数:★★★★ 痛苦指数:★★★★★
烹杀,就是将人活活煮死的一种刑罚。烹杀通常采用镬、鼎(鼎有足,四足为方鼎,三足为圆鼎;镬无足,类似于今天的锅)等炊具,因此又称镬烹、鼎镬和汤镬。
史料上最早关于烹杀的记载见于商纣时期。当时,西伯姬昌(即周文王)暗中积蓄力量,准备讨伐商纣。有人向纣王作了汇报,纣王听了,将信将疑,决定拿姬昌在京城作人质的儿子伯邑考来做实验。于是,他活烹了伯邑考,熬成肉羹,还特意给姬昌送了一碗去。姬昌知道纣王的险恶用心,强忍着悲痛喝下了儿子的肉羹。纣王听说姬昌吃了自己亲生儿子的肉,于是打消了对姬昌的怀疑。
烹杀之刑实际上是食人习俗的延续和残存,它摒弃了人类因饥饿相食的因素,而附加了人类相互惩戒的功能。烹杀是上古时期死刑中的极刑,它代表了施行者仇恨的最高级。……【更多详细】
NO3.剥皮
恐怖指数:★★★★☆ 痛苦指数:★★★★★
剥皮是古代的一种酷刑,不同地区有利用不同的方式剥去受刑者的皮肤。一般来说,剥皮时都会尽可能保持皮的完整。在中国古代,会利用水银贯注在受刑者的皮肤与身体之间,从而把他的皮剥出来;而在西方社会,会利用一种特别的剥皮刀去把受刑者的皮肤割去。
剥皮,顾名思义,即将人的皮肤局部或者全部揭下来的一种死刑刑罚。剥皮分两种,一是死剥,即将人处死后揭下皮肤;二是活剥。明代以前,多施行局部剥皮,到了明代,则多施行全身剥皮,不仅要剥皮,而且还要将剥下来的皮填上草,挂在公共场所以示惩戒,这叫“剥皮揎草”。
鲁迅先生曾总结道:“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至今在绍兴戏文里和乡下人的嘴里,还偶然可以听到‘剥皮揎草’的话,那皇泽之长也就想而知了。”以“酷法峻刑”作为治国之本的大明朝,其剥皮之刑是相当普遍的。据说官员贪污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可以被处以剥皮。为了剥皮方便,朝廷还规定府、州、县、卫各级政府衙门的左边必须开辟一个专门的场地,平时祭祀土地神,需要剥皮时就在这里进行,因此这个地方被称作“皮场庙”。
《甲申朝事小记·张献忠记》记载张献忠入川后喜欢拿人剥皮。其中说到了剥皮的方法:先从被剥者的颈部开刀,顺脊背往下到肛门划一道口,然后把皮肤向两侧剥离,背部和两臂之间被剥离的皮肤连在一起,左右张开,像两只蝙蝠翅膀似的。被剥的人通常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
可见,剥皮是紧次于凌迟的一种残忍刑罚。……【更多详细】
NO2.车裂
恐怖指数:★★★★☆ 痛苦指数:★★★★☆
车裂是古代一种残酷的死刑,车裂,又称辕、磔。车裂古时称为辕或车辕。《周礼·秋官·条狼氏》中云:“誓驭曰车轘。”前人注解说:“车轘,谓车裂也。”就是我们老百姓说的五马分尸,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酷刑。相传此刑乃将犯人的头及四肢分别缚到五辆车上,由马引车前进以撕裂其身体。车裂是一种古老的死刑刑罚,至少在周代时就已普遍使用该种刑罚来惩罚罪犯了。秦汉唐宋,史料均有关于车裂的记载,宋以后,车裂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车裂又称“五马分尸”或“五牛分尸”,即用五辆车(或五匹马、牛)将罪犯的四肢和头从不同方向拉断扯裂。车裂在具体施行的时候,并没有人们想像的那样轻而易举,因为人的肌肉和骨骼有很强的抗拉性,因此不可能像纸那样轻易扯碎。于是,有趣的事发生了,当行刑的马匹或牛累得气吁吁甚至口吐白沫倒下时,犯人可怜的四肢依旧连在躯干上。由此可见车裂之刑的残忍。
历史,除了让秦始皇蒙羞的嫪毐受过车裂之外,为秦国的强大立过汗马功劳的改革家商鞅最终也落得个五马分尸的下场。
其实中国并不是唯一传有此刑的国家。中世纪的英国亦曾有极类似车裂的刑罚,称为Hanging,drawingandquartering,用以处死叛逆者。
犯人会先被问吊,但不吊死;然后剖开犯人腹部,取出内脏及切除其生殖器并于其眼前烧毁(一说逼迫犯人将其吃下)。最后犯人会被斩首,身体亦会被分为四块。效果相当于车裂和凌迟的结合。其残肢会被送到国内各处展示。
和中国的版本一样,英式车裂亦会用在死尸上。17世纪中叶的英国独裁者克伦威尔死后数年即被复辟的查理二世清算,其遗体受此刑罚。
关于此刑在英国被废除的年份,网上的资料并不一致,但总的来说,在1870年以后,此刑罚已不再在英国法律中出现。……【更多详细】
NO1:凌迟
恐怖指数:★★★★★ 痛苦指数:★★★★★
凌迟,又作“陵迟”,即缓坡的意思,用于刑罚,取其缓慢之意,说白些,就是要让人慢慢去死。凌迟俗称千刀万剐,即用锋利的刀子将囚犯四肢和身体上的肌肉一点点割去。延长死亡的时间,最大限度的在肉体上进行折磨,这就是凌迟作为世界上最惨无人道的刑罚的残忍之处。
凌迟之刑经历了一个由粗到精、由少到多的发展过程。最初的凌迟有八刀、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一百二十刀之分。发展到后来,零割的刀数越来越多,据说可分为三等,一等为3357刀,二等为2896刀,三等为1585刀。这么多的刀数并非乱割,而是要按一定的次序,以“二十四刀”为例:第一、二刀是割去双眉,三四刀割去双肩,五六刀是割去双乳,七八刀割去两手至两肘之间的部分,九十两刀割去两肘至两肩之间的部分,十一、十二刀割去两大腿上的肉,十三、十四刀割去腿肚上的肉,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割脑袋,十七、十八割双手,十九、二十割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割两足,二十三、二十四割去两腿。
据史书记载,明带有个叫刘瑾的宦官,就被判了个一等凌迟,剐3357刀,分三天剐完;第一天剐了357刀,每一刀割下来的肉大如指甲;行刑完毕,刘瑾回到监狱,还喝了两碗粥。第二天继续行刑,可惜只割了数十刀,刘瑾就死了。严格说来,对刘瑾执行凌迟的刽子手是不称职的,因为还没有剐足刀数人就死了。真正完美的凌迟,是剐完最后一刀,正好就是囚犯毙命之时,这才是最称职的刽子手和最完美的行刑过程。
关于满清十大刑酷女子和满清十大酷刑有啥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2023-04-01 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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