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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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大方县公务员报名人数共20580人,缴费人数达14639人
大方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2017-03-21 23:35:25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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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及市人社局的统一安排,县人社局于3月6日至3月13日顺利完成了2017年度招录大方县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
为进一步改善大方县公务员队伍的年龄、性别和知识结构,弥补有效人力的不足,大方县2017年计划招录193名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其中县直单位20名,乡镇(街道)173名。为此,我局领导对此次招录工作高度重视,把招录工作作为近期最重要工作来抓,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做好资格初审和职位咨询工作,严格把好“入口关”。
一、精心组织,明确资格初审办法
为了有序地开展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我局专门邀请市局负责此次考录工作分管领导及负责人作审核前培训,责务员管理股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定专人认真学习招录有关政策法规,对资格审查办法等具体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提出了相关的操作要求。
二、严格审核,认真做好咨询服务
本着对工作和报名人员负责的态度,根据职位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从局机关和县直考录单位抽调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精的同志20余名同志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对符合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及时予以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及时出具不予的审查意见并告知其未审查的具体原因;对报名表填报信息不完整的人员,在审查意见中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及时退还报名者做相关补充。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解答相关政策规定。
三、认真总结,注重积累招录工作经验
今年大方县公务员招录简章公布后,据初步统计,共有20580人报名,审核并缴费14639人,招考职数和报考人数均为大方历年之最,但也出现了个别岗位报名情况不理想等问题。为此,我局注意在招录过程中认真汇总分析各岗位的报名情况,及时总结岗位设置和标准设定的经验教训,以便今后更加科学合理地制订公务员招录工作方案
2大方县毕业生的档案接收单位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件人姓名:黄涛,如有问题也可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热线电话。
大方县毕业生档案接收流程:提交申请,审核相关材料,受理、开具调档函,接收审核档案、签订保管合同,办结。档案转出:办理档案转出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委托代理人员提供离职证明和单位同意转档函,有管理档案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转出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受理,档案转出,合同终止。
3自贡人力资源和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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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路118号电话:8115518。谢谢采纳为最佳答案并给分。
4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是谁
姓 名: 黄大运
职 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联系电话: 5250112
分管范围: 主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面工作。具体分管:社保局、就业局、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
5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处于劳动年龄、未到劳动年龄和超过劳动年龄但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和。人力资源也指一定时期内组织中的人所拥有的能够被企业所用,且对价值创造起贡献作用的教育、能力、技能、经验、体力等的总称。下面跟着我来看看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信息统计工作,切实加强对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管理;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聘)用、考核、任免、奖惩、职位管理、调配、培训、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外国专家来方工作的管理服务,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四)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拟订有关的补充措施;完善企业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五)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有关待遇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中央和省、地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返乡农民工创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七)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规定,编制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基金安全。
(八)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的各项政策法规,加大宣传落实力度,切实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其他补充社会保险的各项工作,加大基金征缴和清欠力度,不断拓宽社会保险覆盖面。
(九)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执法监察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落实对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
(十)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用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十一)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承办县政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文书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办检查、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帐及下属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建设项目招标及监管;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股
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登记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的执行;编制上报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计划;负责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调配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调配、解聘辞聘,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相关政策规定,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做好工资标准调查和正常增资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负责新参加工作人员和复退军人参加工作首次工资确定、学历工资晋升、职称或职务变动后的工资调整、技术工人技术等级申报考试晋级及工资晋升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退职认定及待遇审批、遗属生活补助费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县内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企业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措施;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承担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统一管理和组织全县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和各类各级执业(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考试;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外国专家来方工作的管理服务,负责全县专家出国境考察培训工作。
(六)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和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监督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协调查处县内重大案件。贯彻执行和完善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办理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手续,审核上报全县企业职工提前退休。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职工工伤受理、调查和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职工因工致残、职业病伤残、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体检和鉴定上报等工作;负责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
(七)培训股
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培训规划、办法;拟订全县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年度培训计划和技能人才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培训师资库和组织各类培训教材;承办有关培训机构的资格论证、评估和报审工作。
(八)调解仲裁院(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工作,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立案、审理、结案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县监察局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三、下属机构
(一)大方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财务股、养老失业保险股、医疗生育保险股、工伤保险股、农村养老保险股(均为正股级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加大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负责各类社会保险的参保资格认定、缴费基数核定、基础数据管理、基金征缴和待遇审核支付等工作;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和网络维护工作,不断拓宽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严格财务收支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
(二)、大方县就业局
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充分就业。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开发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县发展劳务经济工作;协调全县农村技能就业培训工作;协调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各项工作;负责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援助等工作。
(三)大方县劳动监察队
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在本县的贯彻落实情况,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工作。指导劳动标准拟订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负责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障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方面的工作。
(四)大方县人才中心
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人才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才相关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五)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金保工程”建设;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计算机及网络的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门户网站的维护和安全。负责社会保险五大险种软件的编制及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及基础数据的安全;参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提供系统信息数据,参与部门各类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审核确认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文书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办检查、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帐及下属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建设项目招标及监管;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股
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登记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的执行;编制上报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计划;负责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调配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调配、解聘辞聘,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相关政策规定,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做好工资标准调查和正常增资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负责新参加工作人员和复退军人参加工作首次工资确定、学历工资晋升、职称或职务变动后的工资调整、技术工人技术等级申报考试晋级及工资晋升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退职认定及待遇审批、遗属生活补助费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县内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企业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措施;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承担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统一管理和组织全县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和各类各级执业(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考试;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外国专家来方工作的管理服务,负责全县专家出国境考察培训工作。
(六)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和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监督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协调查处县内重大案件。贯彻执行和完善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办理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手续,审核上报全县企业职工提前退休。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职工工伤受理、调查和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职工因工致残、职业病伤残、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体检和鉴定上报等工作;负责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
(七)培训股
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培训规划、办法;拟订全县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年度培训计划和技能人才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培训师资库和组织各类培训教材;承办有关培训机构的资格论证、评估和报审工作。
(八)调解仲裁院(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工作,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立案、审理、结案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县监察局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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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方县医保局电话号码
大方县医疗保障局
区域:大方县
类别:医保局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奢香大道北段
电话:0857-5226880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副部级,成立于2018年3月。其主要职能为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保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方案提出,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业和医疗费用等。
人员编制:
国家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8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2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好了,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邮编、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2023-04-06 20: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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