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息丨 包含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的词条

2023年05月14日丨佚名丨分类: 讯息

大家好,相信到目前为止很多朋友对于宁波大学三位一体和不太懂,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相关的知识点,文章篇幅可能较长,大家耐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宁波大学师范类三位一体不分专业,后面报考怎么办

1、转专业并大:可以向学校申请转专业,根据学校的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转专业的申请和审核。

2、辅修或双学位:如果对其他专业也有兴趣,可以考虑绝毁竖申请辅修或者双学位,同时学习多个专业,拓宽知识面和就业选择。

3、继续学习和深造:如果对所学专业不感兴趣,但对师范教育和教育学等领域有浓厚兴趣,可以考虑继续深造,如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或余皮者参加相关的职业培训和认证考试。

2高校“三位一体”中分差的由来

中考硝烟刚刚散尽,莘莘学子立马又踏上高中的漫漫征程。人生直如滚滚长江东逝水,奔腾入海一刻不得闲。

进入高中,竞争有增无减。你看这都还没高考呢,各种关于高中考试、应对秘笈等信息就不知不觉铺天盖地而来,家长们的焦虑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估计再佛系的家长恐怕在了解到学情以后也会hold不住。但游戏规则就是如此,历史经验教导我们:不是社会来适应我们,而是我们去适应社会。不是吗?

有啥法子呢?那就挺起胸膛,继续上路吧!

首当其冲需要研究的就是那个“三位一体”。关于“三位一体”线上线下听了、看了一些信息,应该说都讲得已经很全、很透彻了。但对于高考裸分和“三位一体”分数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作为焦点的所谓“分差”问题,则还有进一步解析的空间。什么是分差呢?直白些讲就是某大学某专业统招录取分数线为630分,但某学生高考分数(即所谓的裸分)仅600分,便可以通过“三位一体”的方式被该校该专业录取,同样都是被录取,但两者之间产生了30分的差异,这就是分差。这种情况如同中考的定向,一般情况下低于统招分却被“三位一体”方式录取的情况普遍存在,所以引起广大学生和家长的高度重视。其实,为什么这么多信息传播渠道和传播者在解读“三位一体”政策时会省略掉关于分差具体产生原因的剖析,我想主要还是基于人性化的考虑。因为解析这个问题需要涉及到一些数学知识,虽然这些知识只是属于小学数学的范畴,可是绝大多数人是没有耐心和时间来听你去讲解数学解析过程的。毕竟,我渣雹们只需要答案,只关注结果和实质。

废话少叙,言归正传。接下来我们就以宁波大学的“三位一体”政策为例来解析好了:

在宁波大学的官网上可以找到2021年学校“三位一体”的招生方案,涉及到本文所涉内容,主要关注这三样即可:

一、最终录取成绩的合成规定。即综合成绩换算公式: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这里的高考总分相对于“三位一体”的综合成绩就是所谓的“裸分”。

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10门)成绩等第折算成分数(以下简称学考折算分),A等折计10分,B等折计8分,C等折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学考折算分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宁波大学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为了直指问题核心,有些细化政策因为和本次讨论的主题关联度不大,所以就不显示出来了。

从上面综合成绩的合成公式来看,根本原因一目了然,就是因为除了裸分之外,最终成绩又添加了学考折算分和综合测试这两个关键因素。我们假设2021年宁波大学工程力学(拔尖人才创新班)专业的统招录取分数线为630分,某同学参加了该校的“三位一体”选拔,最终的综合成绩为85分被录取了,他的”三位一体“的综合成绩组成如下:高考裸分600分,学考折算分90分,综合测试94分。也就是说,该学生仅用600分就考上了统招录取分数线在630分的宁波大学工程力学专业------当然这个表述并不十分科学,我们只是描述一种现象。这里自然会引出一个问题:既然学考和综合测试尤其是综合测试这么有威力,那么背后深层次的理由是什么呢?更为具体的说法就是学考和综合测试两者与高考裸分之间是如何相互影响的呢?

答案当然还是得从“三位一体”综合成绩公式中蕴含的数理关系里面去找。我们可以把问题转换成:学考折算分或综合测试分每下降1分,裸考分需要几分来补才能保持最终的综合成绩不变?这样一转皮核化燃梁掘,问题就可以被简化和量化了。我们自然可以得到:(1)学考折算分每下降1分,裸考分需要平衡的分数是:1/100×15%÷60%×750=1.875(分);(2)综合测试分每下降1分,裸考需要平衡的分数是:1/100×25%÷60%×750=3.125(分)。

那么我们再来分析一下,首先是学考折算分,通俗点讲就是学考折算分1分抵裸分1.875分,而学考折算分是这样计算的:A等折计10分,B等折计8分,C等折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如果大家都参加了“三位一体”选拔,你如果比别人少1个A多一个B,则你就比别人少了2分的折算分,也就是说如果你们两个综合测试分一样,则你的高考裸分要高于对方3.75(2×1.875)分才能超出;如果比别人少1个A多一个C,则你就比别人少了6分的折算分,综合测试分一样的情况下,则你的高考裸分要高于对方11.25(6×1.875)分才能超出。以此类推......。综合测试分也是同样的道理。

从上述推演可以看出,宁波大学的“三位一体”政策,学考和综合测试不容小觑。比如你比对方多了1个C少了1个B,综合测试又比别人少了5分(最坑的还是这个,多个少个5分有时候真是分分钟的事情),那是什么概念?那也就是意味着你的高考裸分要高于对方23.125分才能超出。二十几分啊,兄弟!

一般地,浙江省内高校的“三位一体”都是这种情形,当然凡事都有例外。而再过一年不到的时间,马上就要迎来高一的学考,所以,家长们,贵们怎么看?然后又再过个两年不到的时间,无领导小组面试家长们要不来参与一下?

人生只有走不完的路,爬不完的坎。

3浙江:2021年宁波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第五条学校国家代码:11646。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第八条办学地点:主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梅山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七星南路169号),植物园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环东路1188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咐贺

第十条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既有按专业类招生,也有按专业招生,其中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在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专业类里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的不参与专业类分流。会计学(ACCA)和会计学(CPACanada)按工商管理类招生,招生录取后以“个人意愿+学业成绩”的方式进行选拔,分别组建会计学(ACCA)特色方向班和会计学(CPACanada)特色方向班。

第十三条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精算科学与风险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专业进行招生,学校仅招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在上述4个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予转专业,其余学生申请转专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由优秀本科生组成的荣誉班级“阳明创新班”,培养高素质研究型人才。阳明创新班是通过高考统招和学生入学后选拔产生,是个多学科融合的班集体。阳明创新班学生可分别在大文、大理专业中自主选择专业(艺术、体育、中外合作类专业除凯简销外)。阳明创新班学生实施个性化培养计划,接受阳明学院和专业学院的双重培养与管理。学校为阳明创新班配置优质的教学资源,并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出国交换学习等方面,给予政策上和经济上的大力支持。阳明创新班实行滚动机制,具体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在“一流”学科群相关的三个专业设立“拔尖人才创新班”,分别为:工程力学(拔尖人才创新班)、水产养殖学(拔尖人才创新班)、通信工程(拔尖人才创新班)。学校为“拔尖人才创新班”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配置优质的教学资源,并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出国交换学习等方面,给予政策上和经济上的大力支持。拔尖人才创新班实行滚动机制,具体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各类招生具体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2021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2021年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运盯游动训练专业招生按照《2021年宁波大学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别按照《2021年宁波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2021年宁波大学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体育特招生的选拔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育特招生设田径和篮球两个项目,招生计划数为田径9名、篮球3名(限男生),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特招生体育专项测试(以下简称体育专项测试)、体育术科考试均达到省里划定的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田径项目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名(指单项成绩排名)先后择优录取;篮球项目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体育专项测试名次或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育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体育术科考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六章录取规则、单科和身体要求

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一)学校在浙江省的录取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类)。

(二)学校在上海市的录取规则为:1.专业录取: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专业。2.专业调剂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3.退档处理: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其中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

(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学校在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为: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专业类或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各专业类(或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二十五条航海类专业安排在各省的本科提前(批)录取,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征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录取(由于浙江省实行分段录取,该政策不适用)。其中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65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眼视力4.6及以上或矫正视力4.8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体检要求:男女身高不低于155cm,双眼*眼视力4.6及以上或矫正视力4.8及以上。均招收英语类考生。

第二十六条学校公共外语课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七条学校部分招生专业(类)对高考单科成绩要求为:阳明创新班(人文)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阳明创新班(理工)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英语、日语、德语、英语(师范)等专业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英语(师范小学师资)、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降分不超过10分。

第二十八条学校对学生申请转专业不设条件限制,可以自由申请转专业,并为学生提供三次(分别在第二、三、四学期)转专业申请的机会。除已有规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学生外,其他学生均能参加转入专业的选拔考核,通过考核后可进入该专业的学习。

第二十九条学校对优秀学生的专业分流政策

(一)浙江省生源:高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45分及以上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所填的第一个专业;高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40分及以上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所填的前两个专业的其中一个。

(二)全国生源:入学后,通过选拔入选阳明创新班的考生(工程力学、通信工程、水产养殖学3个拔尖人才创新班以及体育、艺术类专业除外),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可在其招生专业类中自主选择专业就读。

第三十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七章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三十一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学校收费严格执行经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仍实行按学年收取学费外,其他本科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即按所学专业收取专业学费,同时按所修读的课程总学分收取学分学费。新生第一学年按学年学费标准预交,第二学年开始按上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缴纳,以此类推,毕业时清算最后一学年学费。

按专业类招收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照专业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第二学年起按照所就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三条学校设有政府奖学金、各类学校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助学政策。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学校联系方式: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

咨询电话:0574-87600233

传真:0574-87609301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315211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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